为规范杏林青春宣教团日常运行,保障讲解接待、科普宣教、新媒体运营等工作有序开展,依据学校相关管理规定,结合中医药综合实训基地(以下简称基地)实际工作需要,制定本办法。所有加入宣教团的学生均视为已认真阅读、充分理解并自愿遵守本办法全部规定。
一、基本工作要求
每位成员须以独立讲解为基础业务,熟练掌握馆内讲解内容、工作照拍摄、相机使用、素材规范上传等基础工作技能,服从基地统一安排。严格遵守考勤制度。无故缺席培训、值班或活动累计 2 次,视为自动放弃成员资格,予以劝退处理。请假须至少提前2 小时履行报备程序,突发紧急情况须及时说明并补交证明,未按规定请假一律按缺席认定。
每学年服务签到时长不少于 10 小时;时长不足 12 小时者,不予颁发社会实践证书。时长统计以基地官方记录为准,学生个人记录不作为核算依据。
参与活动期间须服从现场安排,遵守纪律,不得擅自离岗、提前离场或消极怠工,否则不计入本次服务时长,并视情节进行提醒或劝退处理。
大型活动服务由基地统一出具服务证明,加分、评优、综测等相关事宜由所在班级及系部按规定执行,基地不做承诺与保证。
团队成员应团结友善,遵守校纪校规及法律法规。出现严重言语冲突、打架斗殴、违法违规等行为,直接劝退并上报学校相关部门处理。所有成员须无条件服从基地的工作调配、岗位安排与任务调整,不服从管理者将暂停服务资格,情节严重者予以劝退。
二、服务时长计算规则
服务时长由基地根据实际工作内容、完成质量、审核结果统一核算,所有时长认定均以基地最终审核为准。
讲解服务及活动参与时长,按基地制定的本规则据实核算。
1.新闻稿被基地官网或公众号收录,每篇计 0.5 小时;是否收录、是否合格由基地统一判定。
2.独立完成工作照、视频素材拍摄并按规范上传,经审核合格后每次计 0.5 小时;拍摄质量、格式、内容不符合要求者不计时长。
3.视频剪辑作品经审核收录,时长≥1 分钟计 1 小时;不足 1 分钟计 0.5 小时。是否采用、是否优质由基地最终认定,学生不得自行界定。
4.新媒体运营时长:
(1) 微博、抖音等平台发布、转发及知识分享,经核实有效每次计 1 小时;外宣负责人每次计 3 小时。
(2) 公众号运营与设计,总负责人每次计 3 小时;板块负责人完成有效更新每篇计 0.5 小时。
(以上时长均以基地审核通过为前提,内容不合格、发布不规范、未达要求者不予计算。)
以学生为主组织并主讲实践活动,经博物馆批准且顺利完成,可按活动时长双倍计算;是否符合双倍条件由博物馆认定。
参与馆内日常维护工作,经确认完成每次计 0.5 小时。
团队负责人履职工作,经博物馆确认后每次计 4 小时。
三、免责与解释权说明
本办法由山东省中医药文化博物馆负责最终解释。规则中未尽事宜、特殊情况、时长争议、资格认定等一切事项,均由博物馆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决定,该决定为最终结果。
博物馆有权根据工作需要,在不提前通知的情况下对服务内容、时长标准、任务要求进行合理调整,成员应自觉遵守调整后的要求。
提交的素材、稿件、作品等须确保原创合法,如涉及侵权、抄袭等问题,一切责任由本人承担,与博物馆无关;博物馆有权取消其时长、通报并劝退。
成员对时长计算有疑问可正常咨询,但不得质疑、顶撞、纠缠工作人员,否则不计当次时长并视情节处理。
凡报名加入杏林青春宣教团者,均视为已明确知晓并同意本管理办法及所有免责条款,自愿接受博物馆管理与考核。